今年6月,应外甥女夫妇的邀请,我到北欧瑞士去度夏。
使我感到意外的是,他们小两口和13岁的儿子住得是自家的140平方米的二层别墅。
据外甥女介绍,这房子是他们向银行贷款80多万克朗买来的,至今还欠银行60万克朗呢。
“那你们是背着债住这好房子,心里踏实吗?你们什么时候才能还清贷款呢?”我有些不解。
外甥女答道:有什么不踏实的呢,我们这里贷款买房非常普遍。瑞典大约有一半人住自己的别墅,相当多的人不可能一下子拿出百万克朗左右的钱来买房,都是向银行贷款。
接着她向我叙说买房经历。
1997年1月,他们在报纸上看到一则中间人登的卖房广告,觉得合适,就与中间人联系,并要求看房。瑞典的房产中间人都有证书,懂得建筑、房地产,取得这种证书与取得医生证书一样,要经过严格的考试。
中间人同意领他们去看房,而且是免费。看了房,他们告诉中间人有意买房。接下来是中间人询问他们的经济状况,他觉得没问题了,1997年2月下旬,中间人邀约买主同卖主见面,讨价还价,价格由报上登的87.5万克朗,降为83.5万克朗,由此签订了第一合同。
此时,中间人问:要不要请人对房屋作检查?夫妇俩觉得有必要,于是花了三千克朗找一个专门检查房屋的公司,对房屋的地基、水管、房顶……作了检查。检查完了,没什么问题。
下一步是夫妇俩寻找银行贷款。花了三个月的时间,他们比较了12家银行和保险公司贷款的利息及优惠政策,最后确定了一家瑞典国家办的银行,于1997年5月13日与之签订了中间人也算一方的第二合同。第二合同签订之前,银行又委托一个公司,调查他们的经济状况,确信他们有付息能力。
银行借给他们买房所需的83.5万克朗交付给卖房人,而买房人必须先交10%即8.3万克朗给银行,也就是说,买房人必须先还10%给银行,所以从银行贷款只能拿到75.2万克朗。按规定,还款时其中12万克朗按高息,即年利率7.5%付息,余下的60万克朗按低息,在7%以下。由于银行利息是浮动的,所以贷款人与银行经过协商会订立一个“风险分担”偿还合同,以确定相对固定的利率,同时规定前5年可不还本,5年后再定如何付息、何时还本等事项。按瑞典银行规定:买房贷款本金可在50—100年之内还清,而实际上贷款人根本不用考虑去还本金,由于银行存款利率远低于银行贷款利率,对贷款人来说,每年只付给银行贷款的利率就行了,对银行来说,不过是放出去了一笔长期贷款而已。
在瑞典,买房比租房要合适得多。买房不包括土地所有权,买房主每月只需交两笔钱:一是付银行贷款利息,二是交给代表政府的社区,按房价的1.5%房产税即1千克朗交付。租房虽不用交房产税,但租一套100平方米的公寓房,每月租金比买140平方米别墅每月交的贷款利息还要多,只不过买房一开始需要一笔启动资金罢了。